新浪科技讯 6月9日上午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咪咕音乐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8万元,案号(2021)京0491执1553号,执行法院为北京互联网法院。
司法信息显示,其关联案件为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咪咕音乐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裁判结果为,被告咪咕音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经济损失40,000元及维权合理费用8000元等。
该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中国音著协诉称,原告可对歌曲《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等40首歌曲行使著作权等。被告咪咕公司在未征得作者及原告许可和支付相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咪咕音乐”网站上使用原告管理的涉案歌曲,提供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且被告至今拒不解决相关问题,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咪咕公司辩称,被告及被告内容提供方已合法在先取得权利人授权,并非侵权使用;被告将平台上线的无词曲授权的歌曲的词曲版权收益预留在平台,待歌曲词曲权利人认领,并非实施侵权行为等。
法院认为,被告咪咕公司侵犯了中国音著协对涉案歌曲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原标题:咪咕音乐成被执行人此前被判赔偿中国音著协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