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创新研究网资讯正文

有偿共享优酷影视资源蔓蔓看App被判赔两百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28 21:06:15  阅读:8078+ 来源:新京报 作者:责任编辑NO。卢泓钢0469

(原标题:有偿“同享”优酷影视资源,蔓蔓看App被判赔两百万)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因认为“蔓蔓看”App在其客户端以“同享会员”的形式,为用户供给优酷渠道上的内容并进行在线有偿播映的行为,侵略了自己的影视著作信息网络传达权并构成不正当竞赛,优酷公司将“蔓蔓看”App运营者北京蔓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蔓蓝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天(8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确定被告蔓蓝公司补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销200万元。

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原告:被告“同享”会员服务侵权

原告优酷公司诉称,2018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在其运营的“蔓蔓看”App上,未经原告答应供给《战狼2》的在线有偿播映。原告认为,被告未经答应运用涉案著作,其行为侵略了原告合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达权。

优酷公司还表明,原告及被告均是互联网视频职业运营者,存在竞赛联系。被告的运营形式不需要付出版权费用、带宽等本钱就向用户供给原告渠道的付费视频内容,将使很多不愿意观看广告和付费的用户转而运用“蔓蔓看”软件。其具有片面成心,违背了诚笃信用准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合法的运营活动,其行为不具有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赛。

被告:“同享”形式不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赛

关于优酷公司的申述,被告蔓蓝公司辩称,“蔓蔓看”软件运用的是内容查找和引荐技能,并没有任何盗链或将对方渠道内容下载到服务器中的行为,并未侵略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达权。

此外,蔓蓝公司称其商业形式为“同享会员”的立异经济形式,该形式提升了用户体会,且无害于乃至增加了原告渠道的收入和价值百科,本案系原告运用《反不正当竞赛》作为独占的兵器,冲击立异型企业。且“蔓蔓看”App运营以来一向合法购买优酷会员并在规矩内运用,被告或许违背优酷会员协议构成违约,但不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赛。

法院:被告行为不符合“同享经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所谓的“同享会员”服务,系在明知互联网视频渠道的运营方式和盈利形式情况下,以个人购买的视频源渠道会员账号进行运营牟利,有显着的“搭便车”和“食人而肥”的特色,片面上存在显着歹意,不符合诚笃信用准则和互联网职业的商业道德,危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赛行为。

被告系“同享经济”立异形式的抗辩建议不成立。本案被告运用原告投入很多资金获取的影片资源为自己获取私益,不符合“同享经济”互利共赢的初衷,且危害别人的合法权益。尽管对新业态、新的商业形式应坚持必定的司法宽恕,但对违背诚信准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正当地损坏商业运营次序的行为,应坚决予以规制,认为运营者供给杰出的运营环境。

被告关于其形式仅触及对优酷会员协议违约的抗辩也不成立。被告违背优酷VIP会员服务协议约好将其账号用于运营牟利,损害原告合法产业权益,存在违约职责与侵权职责的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产业权益的,受危害方有权挑选按照《合同法》要求其承当违约职责或按照其他法令要求其承当侵权职责,现原告根据《反不正当竞赛法》建议被告不正当竞赛行为职责,于法有据。

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蔓蓝公司补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销200万元;驳回优酷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新京报记者 王巍 修改 白馗 校正 李立军

本文来历:新京报 职责修改:姚立伟_NT6056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